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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建设部祭出杀手锏 房地产中介戴上紧箍咒? 

http://www.bjfcw.com/news/2004/ 2007-2-14 20:11:30 打印】 【关闭

资金监管实施后,行业交易秩序将得到规范,一些实力较弱、靠交易资金维持资金周转的经纪公司和靠“现金收房”赚取差价赢利的不良中介将逐渐被淘汰出局。 

北京佰家事件、安徽桃园事件、天津汇众事件……这都是近些年来发生在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占压、挪用甚至卷走客户资金的著名恶性案件。因为其风险巨大,房地产经纪业的信用一直备受质疑。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坦承:“挪用交易金在行业内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即使不挪用也会尽量延长资金在公司账户的时间。 

如何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一直是有关部门比较头疼的问题。而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共同颁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代收代付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支付方式作了多项重点规定,以规范中介行业的发展。据悉,杭州等地已经相继开始实施,北京地区的相关细则也将在3月份出台。

“这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绝对是个利好消息!不仅是资金监管问题,对整个行业的规范及持续健康地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链家地产市场部总监金育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采访的相关人员表示,此次规定,对房地产业将至少产生四方面的积极作用。

保证资金安全

《通知》出台的最大目的,当然是为了能让客户的资金更安全。

“若想让客户的钱安全,就必须实施资金监管,把交易资金冻结在专门的银行存款账户,完全与企业脱离,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一位房产经纪人告诉记者。根据《通知》的规定,只有完成经纪合同约定的条件后,交易资金才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划转给卖方。在此过程中,交易资金没有任何沉淀在经纪公司自有账户客户的可能。也就是说,经纪公司再没机会碰客户的钱。

中大恒基的交易数据显示,2006年该公司二手房交易量为7.1万套,其中,全款交易的占35%,贷款的占65%。将近1/3的交易是现金交易,再加上贷款交易的首付,在中介机构手里转出的现金量之大可想而知,而其中蕴藏的风险也不言而喻。

而《通知》的实施将减少其中的风险。链家地产市场研究中心就认为,交易资金监管正式实施后,将有效防止经纪公司挪用客户资金,更能防止不良中介携款潜逃等事件的发生。因为客户资金将不会再与经纪公司的运作挂钩,同时网上签约等交易方式也会变得更加安全。

挤出房价水分

“现金收房”是中介公司吃差价的主要手段,“不良中介公司挪用客户的交易金,再用这笔资金买房,再高价售出,赚取中间差价,这样不仅给客户带来极大的风险,同时也扰乱市场。”金育松对记者说。

而《通知》的颁布也有望挤出一些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房价泡沫。

2006年10月底,北京市建委、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分别发布《关于开展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规定房地产经纪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赚取二手房买卖差价。但规定并没有根除“现金收房”为首的吃差价行为,一些不良中介仍在私下从事“现金收房”行为。

而《通知》执行后,交易资金将按要求被冻结,这也将避免了不良中介挪用客户资金用于“现金收房”赚取差价的可能性。

根据链家地产的报告,2006年北京市12个行政区的二手房交易平均价格为7155元/平米,同比上涨18.6%,而2005年的北京二手房价格增幅为11.6%,2006年的增幅相比2005年高出了7个百分点。

金育松认为:“虽然房价总体由市场决定,但是《通知》正式执行后,资金监管将有助于二手房交易更加透明化和规范化,减少当前房产经纪行业普遍存在的‘吃差价’现象,经纪公司没有了抬高房价在出售的可能,从而挤出价格的虚高部分,有助于平抑当前的房价。”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对于房地产经纪业来说,《通知》的最终目的显然是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由于《通知》的出台,行业的格局可能会有所调整。

链家地产的相关报告认为,资金监管实施后,行业交易秩序将得到规范,一些实力较弱、靠交易资金维持资金周转的经纪公司和靠“现金收房”赚取差价赢利的不良中介将逐渐被淘汰出局;相反,坚持“透明交易”、“签三方约”操作规范的中介公司则不会有任何影响。

金育松也提出:“实行资金监管的经纪机构以后都将纳入行业协会,整个行业更加透明,便于行业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而且无形当中形成了一个门槛,不进行资金监管的公司将会有很多业务流失,规范的行业市场将会增强消费者对房产经纪行业的信心。现在,北京二手房成交量仅占总成交量的25%,上海已经达到了50%,美国等发达国家占到80%-90%,这说明二手房的市场前景很广阔,更加亟待一个规范化、信任度高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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